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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2024-12-25 阅读(19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和社会保险法要求,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两部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 政 部2024年9月27日????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帐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2024-08-08 阅读(9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帐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199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1)经请字第2号关于如何确定出借银行帐户的当事人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出借银行帐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帐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复
- 单位的工作人员就超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以单位的名义订立合同,单位是... 2023-12-08 阅读(492)
问题一、单位的工作人员就超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以单位的名义订立合同,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我们区分情况进行分析。1、单位的工作人员就超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以单位名义对外订立合同,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单位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单位的工作人员就超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以单位名义对外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单位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以支持。问题二、单位的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范围如何认定?合同所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订合同,是否有效,如何认定? 2023-12-08 阅读(1721)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超越权限或者授权,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合同效力认定和履行情况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认定:1、法律、行政法规为限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的代表权,规定合同所涉事项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力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决议,或者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执行机构决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取得授权而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合同,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相对人主张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行政法规为限制法人...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对行政赔偿领域的专业会议纪要 2020-05-26 阅读(1823)
行政赔偿领域 【提请讨论议题】行政行为已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违法,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是否要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起诉条件?【结论】已通过行政诉讼程序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当事人再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无需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理由】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对于这两种途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行选择。赔偿请求人先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表明其没有选择向行政机关直接提出赔偿请求的...
-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包括哪些工程 2020-02-19 阅读(12753)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是指: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山东省内具体是指农民个人自建2层以下住宅工程和投资额不足3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不含公益事业建设工程)。
- 单体工程是什么意思 2020-02-19 阅读(5182)
单体工程也称单位工程,是指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单位工程是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结算工程价款的基本工程单位,是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组织施工,进行经济核算的基本单位,也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的基本工程单位。总体项目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
- 交强险赔偿的项目和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2017-11-17 阅读(2325)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条款的规定,交强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项目和限额规定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
-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举证 2017-11-17 阅读(760)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
- 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 2017-11-17 阅读(765)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